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原油、成品油经营证书变更、补办申报程序,推行行政政务公开,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完原油、成品油企业申请变更、补办的材料后,将申请材料寄至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转由我司办理相关手续。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特此通知
商业改革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