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合肥市汽车客运总公司长客加油站等七家企业
变更、遗失补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通知
皖商改执字[2007]656号
合肥、淮北、阜阳、巢湖市商务主管部门: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安徽省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皖商改字〔2007〕25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下列企业变更、遗失补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合肥市汽车客运总公司长客加油站,企业负责人由“程晋玉”变更为“王云”;
2、阜阳市银座加油站,企业负责人由“凡金侠”变更为“武东强”,地址由“阜阳市阜南路三里桥”变更为“阜阳市阜南路461-5号”;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巢湖销售分公司十里加油站,地址由“巢湖市无为县十里墩”变更为“巢湖市无为县十里墩乡二军路”;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巢湖销售分公司乌江加油站,地址由“巢湖市和县乌江镇项羽南路”变更为“巢湖市和县乌江镇建设村滁芜路西侧”;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巢湖销售分公司银屏加油站,地址由“巢湖市居巢区银屏镇吕婆店”变更为“巢湖市居巢区银屏镇柘无路”;
6、庐江县长岗富俊加油点,企业名称由“庐江县长岗富俊加油点”变更为“庐江县万山长郭加油点”,地址由“庐江县长岗乡”变更为“庐江县万山镇闸山村庞院村民组”;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北销售分公司段园加油站遗失补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同时证书编号由“油零售证书第皖FⅢ-005号”变更为“油零售证书第皖FⅢ-014号”。
请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告知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